交通噪声是现代城市中重要的公害。制定机动车辆噪声标准和噪声测量方法,以限制和降低机动车辆噪声和交通噪声,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20年代汽车出现后,车辆噪声就是严重的问题。1954年美国制定载重车的噪声测量法和噪声标准,建议噪声容许值为125宋(约相当 110分贝)。许多国家相继制定有关标准。195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开始研究这个问题,1960年提出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法草案,经过修改于1964年通过。1979年中国国家标准局颁布《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法与噪声标准》。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噪声测量法和用声压级表示的噪声容许标准,有的则只有后者。噪声测量方法随车辆的种类、用途、目的而异,但所测数据都应具有可重复性和车辆运行的现实性。采用的方法有最大加速噪声测量法

最大加速噪声测量法的测量,匀速噪声测量法、停车噪声测量法、车内噪声测量法

车内噪声测量法的测量点
而以最大加速噪声测量法最为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