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999年北京市政府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将机动车划分为黄标车和绿标车,前者因尾气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不稳定,低于欧I排放标准,被环保部门发放黄色环保标志,即黄标车。目前北京市约有30万辆黄标车。
《措施》还提出,凡满足国Ⅲ及国Ⅲ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带车载诊断系统(OBD)车辆,在新车登记后六年内,可每两年进行一次环保检测。在今年年底前,将淘汰更新2580辆公交车和5000辆出租车,组织对环卫、公交、执法和邮政等在用柴油车的更新淘汰或治理改造,使颗粒物排放水平达到国Ⅳ排放标准。
交管、城管和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大货车和农用车尾气污染严重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另外,《措施》提出,今年如出现重度污染天,北京市环保部门将发布预警公告,启动应急预案,提醒、建议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截至去年年底,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300万辆。